在线期货配资 银保“1+3”限制取消 险企竞逐渠道资源

发布日期:2024-07-21 12:04    点击次数:161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在线期货配资,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

  受访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标志着在银保渠道中施行了近十四年的“商业银行网点只能与不超过3家险企开展合作销售产品”的规定(即“1+3”)正式结束。对于银行、保险两大金融机构意义深远。

  受访人士对记者表示,《通知》的实施无疑意味着保险公司与银行间的合作将更进一步,能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范围,有利于银保业务销售的尽快复苏。但是从另一角度看,银行系险企和其他中小险企之间的渠道竞争或将会更激烈,分支机构较少的中小险企银保合作将会受限,而大型保险公司扩大业务将会越来越容易。

  放开合作限制,助力银保回暖

  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从行业历史发展来看,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网点数量限制由紧至松再紧再放开:1996年银保“1对1”合作模式;2003年银保合作数量限制放开;2010年11月,彼时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公司的保险产品。此后的监管规定包括2019年印发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多次重申这一原则并一直沿用至今。

  此次《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应当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共同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在合作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在“1+3”限制下,银行有较大选择权和话语权,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抢占渠道网点合作份额,会在给予银行较高代理手续费和佣金的基础上,给营销人员额外的“小账”“返点”等。对于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已多次出手。

  2023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强对银保渠道的监管。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向银保佣金费用“开刀”,要求保险公司在银保产品精算报告中要明确说明费用假设、费用结构,列示佣金上限,严控负债成本。“报行合一”制度开始在银保渠道推行。随后,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监管部门分别下发相关文件皆剑指“报行合一”。“报行合一”实施后,据监管部门初步估算,银保渠道佣金费用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费用恶性竞争得到较好管控,有效降低保险公司费差损风险。

  对于先后推出“报行合一”和放开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有业内人士指出,其中蕴含着监管逻辑,实施“报行合一”是放开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重要保证,从而避免放开合作限制后出现无序竞争。

  需要注意的是,“报行合一”执行以来,习惯了以高手续费开拓渠道的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转型阵痛。

  行业交流数据显示,从2024年前4个月的银保渠道数据来看,保费排名前7的寿险公司银保渠道新单期交保费呈现负增长,平均降幅超过20%。统计的74家寿险公司中,今年前4个月,其中有50家银保新单规模保费同比下降,占比为67.57%。同时,包括代理保险收入在内的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也呈现下降态势。从2024年一季报数据来看,42家上市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滑10.3%,降幅同比增加了2.3%。有的银行同比降幅“腰斩”,甚至超过80%。

  一家大型寿险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银保渠道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依仗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监管新政之下,共同推进价值银保的转型和银保业务回暖。放开“1+3”限制,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和保险一定程度上增加营收和保费,另一方面,对客户而言,银保产品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有望提升,多元化产品供给也有利于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银保渠道行业规模有望做大。

  渠道网点竞争或将加剧

  多位保险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政出台,对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险企影响各有不同。

  上述大型寿险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取消合作销售网点限制是一项利好多方的政策,但保险公司的口碑实力、人脉关系、服务实力和资源是不容忽视的,这也意味着银保业务机会和风控难度加大了。对大型险企来说,或更为受益。

  市场分析人士也认为,头部险企资源丰富、更具竞争优势,将受益于此次调整,银行网点合作签约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其中,国泰君安非银研究团队研报分析称,在同等费率环境下,头部公司的产品得益于附加服务体系更具备竞争优势,预计银行与头部险企的合作意愿将进一步提升。

  南方一家小型寿险公司副总经理对记者分析:“政策调整后,中小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签约更多银行网点销售自家产品,有望触达更多客户,缓解经营压力,但其实际效果到底如何还有待观察。而且,我个人认为,取消数量限制并不意味着监管对银保渠道监管松绑。中小险企能否顺利与银行网点签约,涉及多方面因素,如产品优势、佣金水平、资源是否互补、险企前端提供的培训支持能力等,我觉得中小险企未来将面临更大考验,行业竞争或加剧。”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放开网点限制意味着谁家有实力就有可能与更多银行网点合作,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投入更多的资源来研发创新产品、提升服务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以银保渠道为主要销售渠道的银行系险企,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市场考验。在此前‘一对三’的限制下,各大银行系险企的银行股东的网点往往会优先满足自家险企的业务需求,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非银行系险企市场化参与银保渠道的资源和深度,未来这些银行系险企‘特权’可能会被打破。”上述寿险公司副总经理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并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向其法人机构备案。

  对此,上述大型寿险公司一位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分析称:“个人认为,对于那些没有地市一级公司的小型保险公司来说,银保新政其实是更收紧了。目前的行业惯例是省一级的分公司对接银行合作就行了,但是地市一级的机构也是法人,如果没有地市一级的法人,未来可能就不能和银行网点合作。”

  新政实施后未来银保合作模式将向何处去?

  东莞证券非银团队研报分析称,未来,我国银保渠道将向更紧密的战略联盟模式转变,以应对现有协议代销模式的局限性。监管政策和市场需求推动银保业务线上化,要求险企创新产品和服务,构建客户服务生态闭环。同时,银保渠道需回归保险本源,培养专业队伍在线期货配资,强化保障型险种的销售能力,并通过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银保团队的产能和效率。